2023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9722元(8310元/月)
发表时间:2024/11/12 00:00:00 浏览次数:1156
2024年10月12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61号)。
链接:http://rlsbt.zj.gov.cn/art/2024/10/12/art_1229506773_2530885.html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有关规定,各省要以本省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平均工资,核定当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并作为计发基数用于计算当年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确定和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发布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省人力社保厅等5部门根据统计部门相关数据开展研究测算,出台《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参加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的标准及养老、医疗等均根据最新平均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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